广州公布十大消费陷阱 涉及多个行业公众需注意
2011-03-10   作者:  来源:羊城晚报
 

    外出就餐,点只龙虾,上桌时才发现“此虾非彼虾”;已经“叫停”的电信业务,无端端还要缴费;花大钱办了张“会员卡”,有天发现店却“关门大吉”了;高高兴兴买了套房子,收楼时却发现小区的样子与开发商当初的承诺完全两个样……凡此种种,皆与两个字有关:陷阱。而此类陷阱又是如此之多,令消费者防不胜防,一不小心就掉了进去。前天,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就公布了广州市2009年十大消费陷阱——

  餐饮服务陷阱:点只大龙虾,上桌不对板

  数据: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向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投诉饮食方面问题的案件有800多宗,较2008年有所下降。
  投诉:食物变质、短斤缺两、货不对板、乱收费。
  案例:一名消费者在某酒楼点菜时,悄悄地把龙虾的须折断了一点,并保留了断下的一截作为凭证,结果这位消费者很惊讶地发现,上桌时那只龙虾的须是完好无损的。
  毛某在某酒家消费结账时,酒家要收736元,精明的他及时拿着点菜单逐一对照,发现菜单上注明的菜式价格、服务费、茶位费等一共才消费了660元,他立即向该店反映,服务员竟拿笔擅自改单。

  电信服务陷阱:业务已叫停,收费仍继续

  数据:据不完全统计,全年投诉电信服务行业的有3705宗,较2008年增长了162%,创下投诉电信部门案件的“新高”。
  投诉:电信部门擅自开通收费项目、计费不合理、赠送话费承诺无法兑现、无故停机、更改套餐。
  案例:消费者卢某称,2008年8月他打电话到某电信公司服务热线,要求取消某项手机业务,当时客服人员称只能办理暂停业务,不能办理取消业务;卢某申请了办理暂停该手机业务,直到去年6月才发现,该手机业务一直没有暂停使用,电信公司每月依然扣除月租。原来,电信公司擅自为消费者设置信用额度,即与电信公司签订了协议到期后,消费者以为该服务已经自动停止,但是,电信公司默认该服务仍然在继续,且没有任何提示和通知的情况下,按照最贵的月租标准计费收费。

  电视、网络购物陷阱:产品胡乱吹,质量难保证

  数据:2009年,电视、网络购物方面的投诉有近600宗。
  投诉:一是夸大产品功效,宣称含有高科技成份或具备先进功能;二是货不对板,质量低劣,消费者使用后与广告宣传相差甚远;此外,“网购”缺凭证,质量不“三包”、售后服务承诺不兑现。
  分析:大多网上购物的消费者都会忽视购买凭证(发票),总认为自用不用报销无所谓。其实,大多网店都没有正规注册,也拿不出正规票据。在正规商店购买大件物品,特别是电子产品、通信产品,国家都有强制的质量“三包”并附带“三包”凭证,从投诉现状看,消费者拿到手上的大多是“裸”物,既没有发票、质量“三包”凭证,经营地址也是邮政局邮政大厅的邮购地址。

  会员卡/优惠卡陷阱:花大钱办卡,店家却开溜

  数据:2009年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共接到“会员卡”“积分卡”方面的投诉近千宗。
  投诉:办卡容易使用却局限多多,有些不法商家发放大量“会员卡”收取大额会员费后突然停业关门甚至携款潜逃。
  案例:某女士去年在某健身中心办理了健身年卡,价值1800元,后来该中心告知停业整顿,但不久后被告知该公司老板携款潜逃了。2009年广州某美容连锁店无故关门,受损害的消费者就有300多人。

  美容消费陷阱:掏百万美容,过敏症附体

  数据:2009年,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受理关于美容行业投诉200多宗,同比上升了40%多。其中,涉及金额万元以上的有30多宗,十万以上的十几宗,百万以上的两宗。
  投诉:很多美容院没有收费标准,强行推销高消费项目,随意收取附加费用,价格、折扣混乱。
  案例:某女士称,在某纤体中心购买一套5000元的减肥产品,之后每次去该中心时工作人员都喋喋不休推荐其他辅助减肥、丰胸的服务及产品,一共消费金额达100多万元,完全没有达到宣称的效果,并且局部皮肤出现过敏,医院检查报告显示“药物过敏”,要求中止服务。

  房产买卖陷阱:房子买到手,小区变了样

  数据:2009年,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共受理商品房投诉119宗。
  投诉:货不对板,随意变更小区布局。
  分析:开发商为了卖掉房子,往往在广告中对小区的规划作出让人无限向往而又具体明确的描述。此外,开发商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常会在购房者签约后变更布局,如增加楼栋或楼层,侵占绿地、水体等公用面积。尤其是在仅获得第一期开发权的情况下,把后面几期的规划也描绘于售楼书中,在不能兑现规划时却轻描淡写的一句“对尚未取得开发权的地块作出的规划允诺无效”,迫使购房者接受小区面目全非的事实。

  物流、快递陷阱:货物被损坏,索赔却无门

  数据:2009年位居物流投诉第一位的是货物丢失、少件或损坏,这占了物流投诉的五成。
  投诉:贵重物品丢失、损坏,索赔难。
  案例:张某通过某物流公司运送两瓶酒到番禺,当时被告知必须要制作木架,并交了木架费,但收货后发现,酒瓶已破。更可气的是根本没见到木架,要求赔偿而物流公司却不予理睬。
  李某去年11月委托某托运公司寄送“水貂毛”,保价五万元,该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将货物弄湿导致完全损坏。李某要求该公司赔偿,而该公司只同意赔偿200元。

  补习、培训陷阱:收了培训费,要退难上难

  数据:2009年,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共受理教育培训投诉共150宗。
  投诉:虚假宣传、收费混乱、条款不平等、承诺难兑现、退费困难。
  案例:2009年8月,全省各地多名消费者来函投诉广州某美术培训中心,称该中心高考美术培训班存在误导学员、不履行招生广告和招生合同所作退费承诺。
  2009年4月,投诉人李某报读广州某汽车修理职业培训学校汽车维修全能培训班(学习时间14个月,费用16800元),经过3个月学习,家长发现没有成效,要求按合同承诺退还学费,学校认为已履行培训义务,拒绝退还学费。

  汽车消费陷阱:新车出问题,退换遭拒绝

  数据:2009年,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共受理汽车销售、维修及售后服务等投诉共500多件,同比上升了50%以上。
  投诉:新车出现质量问题退换无门,隐瞒车辆真实信息,合同承诺不兑现,保修期内不保修。
  分析:2009年度新车质量问题的投诉呈上升趋势,主要问题有:发动机故障、离合器故障、车身异常振动、车门变形等。消费者要求退车或换车都被汽车厂商以国家没有出台汽车三包规定为由而拒绝。
  此外,我国汽车市场已进入“汽车后时代”,很多厂商降低利润出售新车,在售后服务、汽车保养和维修方面赚钱。由于利润向售后市场转移,汽修厂、4S店在汽车维修、保养环节的花招和陷阱也越来越多。关于售后服务、维修服务和4S店的投诉有200多宗,反映的主要问题有:维修服务态度恶劣、夸大汽车故障;动辄更换零部件,收费过高;零件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推卸保修责任,保修期内不予保修等。

  搬家服务陷阱:搬前开低价,中途硬提价

  数据:2009年,12315热线受理有关搬家服务的投诉近100宗。其中“坐地起价”投诉占搬家服务类投诉总量的80%以上。
  投诉:搬前低价揽活,搬时坐地起价。
  案例:家住番禺南国奥园的谭小姐投诉称,搬家工人按时上门搬家,把所有东西都搬上车后,价钱却从原来的380元提升到500元,如果不同意,就要谭小姐自己把东西搬回去。但是由于东西都已经搬上车了,临时又不方便找别的搬家公司,最后只好答应了他们的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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