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氟化氢企业后年底须节能达标
2011-03-10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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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部9日发布《氟化氢行业准入条件》,对行业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提出了具体标准,并要求现有氟化氢生产企业应通过改造,在2013年底前达到《条件》中的要求,否则按期停产或退出。该文规定,新建生产企业的氟化氢总规模不得低于5万吨/年,新建氟化氢生产装置单套生产能力不得低于2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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