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贷款商家丰田玩猫腻顾客很无奈
2010-10-25   作者:  来源:文汇报
 
【字号

    此前曾经一度卷入“质量门”的丰田汽车,这几天再次惹上是非。近日有媒体曝光称: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在杭州涉嫌以非正常手段排挤竞争对手、损害消费者利益。
 
  联手4S店排挤对手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今年4月,杭州市工商局江干区分局在一次调查中发现,从2008年8月开始,杭州金丰丰田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浙江广丰通田汽车有限公司及杭州东昌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等丰田品牌汽车经销商的汽车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都由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垄断。而丰田汽车金融则向上述三家经销商以“手续费”或“服务费”等名义给付财物,从而获得消费贷款业务。
  江干分局经检处执法人员诸洪莹介绍说,从2008年8月至2010年4月,丰田汽车金融总计向三家汽车4S店给付“手续费”或“服务费”70640.99元,总计获得消费者实际还款利息757609.23元。去除应交营业税金等,丰田汽车金融共获利426352.33元。
  执法部门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丰田汽车金融的行为属商业贿赂,拟做出没收42万余元违法所得、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除了杭州市工商局外,宁波、金华等地工商部门也已对丰田汽车金融在其辖区内的商业贿赂行为立案调查。

  “这事不能说得太细”

  对工商部门的处罚,丰田认为自己很“无辜”,因为此举在业内并不违规。不过,仔细看相关车厂的辩解,却颇有几分“这事不能说得太细”的味道。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丰田金融有关代表在听证会上着重强调,丰田金融与经销商之间签订了明确的协议,包括合作模式、佣金数额、支付的方式等等,而且按照丰田金融明确规定4.5%的返佣标准(即利息收入的4.5%),平均每台车一千多块的佣金是比较合理的。
  此外,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牵头的汽车金融公司闭门会议也在北京举行,包括丰田、通用、大众、福特、奔驰、宝马、东风标致、东风日产等汽车金融公司在内的高层悉数到场。与会的汽车金融公司代表普遍认为,一旦浙江工商局对丰田金融涉嫌商业贿赂56万的惩罚实行,并由此拓展开来,意味着汽车金融公司将遭遇“灭顶之灾”。

  消费者束手无策

  那么,在本周加息以前,丰田汽车贷款利息最低的也比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高出43%,消费者为什么会上这种明明白白的当?
  黄先生2009年在涉案的杭州金丰丰田购买了一辆锐志车。黄先生回忆经过说,当时他明确提出要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4S店销售顾问说可以帮忙试试。“两三天后,销售顾问答复说银行办不了,只有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可以贷款。”黄先生说,无奈之下,他在丰田汽车金融贷了135800元,三年期,月利率9.69167%。
  从理论上讲,消费者贷款买车有五种方法。一是通过各汽车品牌相关的金融公司进行贷款。二是可以通过与各品牌合作的银行进行贷款,但是缺点是仅有少数银行开展此业务,且并未与所有汽车品牌进行合作。三是通过担保公司进行贷款,缺点是除手续费以外,还要缴纳一定管理保证金和其它杂费,且手续复杂。四是通过信用卡进行贷款,但是够参与的车型非常有限,且贷款人需持有该信用卡半年或一年以上且无不良信贷纪录。五是个人直接向银行贷款,但是由于金融风险控制的影响,各商业银行目前几乎已不再直接向个人提供购车贷款业务。
  而与此同时,汽车金融公司和各品牌的经销商却往往采取“捆绑销售”的方法,加大对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这一市场的渗透。由于绝大多数汽车金融公司由品牌车厂拥有,在销售环节中具有银行难以比拟的竞争优势,也更容易和销售商结成利益共同体———如果消费者不选择经销商推荐的贷款方式,可能就无法在车价上得到较大幅度的优惠,甚至一些品牌的经销商根本不支持除自己“嫡系”以外其它金融机构的业务。

  何时不“被贷款”

  因此,不管汽车金融公司如何“狡辩”,目前在我国,汽车消费的贷款利率仍然处于较高水平,且操作过程并不透明。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可选择的贷款方案非常少,甚至只有选择“接受或不接受”的权利。而其实,消费者的要求并不高,他们需要的仅是一个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而不是总被“潜规则”。
  资深汽车行业营销专家苏晖表示,汽车信贷业务在国外已经发展得十分成熟,而在国内才刚刚开展五六年时间,目前还不太成熟。汽车贷款业务原本是既能帮助经销商促进销售、又能给消费者提供方便的一件好事,但是在目前我国这种竞争不充分、市场不成熟的汽车消费环境下,却演变成了某些汽车厂商一种变相的赢利模式,确实有些变味了。
  苏晖表示,在国外的汽车销售商那里办理贷款业务,不仅手续简便、利率低,而且还有很多金融机构可以进行选择。而国内的汽车经销商完全处于弱势地位,根本没有自行选择金融机构进行合作的能力。无论是汽车金融公司还是合作银行,无一例外是在厂家的“牵线”之下进行合作,根本不可能自行选择合作伙伴。这种制造商非常强势的情况,为滋生厂、商联合作弊提供了可能,如果长期这样下去,汽车消费信贷领域的“诚信危机”将给市场带来不可弥补的负面影响。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丰田金融贿赂案升级 经销商第三方业务蒙阴影 2010-10-25
· 丰田再次大召回:中国19万辆 2010-10-22
· 丰田再次大召回 涉及中国市场19万辆问题汽车 2010-10-22
· 丰田召回153万辆 一汽丰田受波及 2010-10-22
· 丰田全球再次召回153万辆汽车 一汽丰田受波及 2010-10-22
 
频道精选:
·[财智]天价奇石开价过亿元 谁是价格推手?·[财智]存款返现赤裸裸 银行揽存大战白热化
·[思想]刘涛:中国货币政策调整正当其时·[思想]韩志国:关于征收房产税的政策建议
·[读书]《五常学经济》·[读书]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