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苏三地合作消费维权
    2010-06-23    作者:新华社记者 顾烨/摄    来源:经济参考报

    香港、澳门、江苏三地的消费者组织日前在南京正式签署消费维权合作协议。根据这一协议,今后消费者在港澳苏任一地区旅游、购物或接受服务时,发生消费纠纷,可向消费地或居住地的消费者组织投诉。居住地的消费者组织将投诉向消费纠纷发生地的消费者组织转移,由消费纠纷发生地的消费者组织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及时通知对方或向对方提供意见。

  相关稿件
· [关注]网民:消费维权要狠话更要实招 2010-03-16
· 五项措施推进2010年消费维权工作 2010-03-15
· 山东泰安聘请大学生村官帮助农民消费维权 2009-11-30
· 上海:春节期间电视购物成消费维权热点 2009-01-31
· 美容行业打假保优消费维权工程启动 2008-11-26
 
閸忓厖绨幋鎴滄粦 | 閻楀牓娼扮拋鍓х枂 | 瀹搞儰缍旀禍鍝勬喅 | 閼辨梻閮撮幋鎴滄粦 | 婵帊缍嬮崚濠佺伐 | 閸欏鍎忛柧鐐复
Copyright © 2000 - 2006 XINHUANET.com閵嗏偓All Rights Reserved. 閵嗏偓閸掓湹缍旈崡鏇氱秴閿涙碍鏌婇崡搴ㄢ偓姘愁唵缁€鍓х秹缂佹粈鑵戣箛锟�
閻楀牊娼堥幍鈧張锟� 閺傛澘宕曠純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