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就银行税达成初步共识
G20峰会召开在即
    2010-05-26    作者:记者 肖莹莹 实习生 刘杰/综合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4月召开的欧盟财长非正式会议上,有关各方曾就开征银行税等问题协调欧盟内部立场。图为当时欧洲央行行长特里谢(右二)出席欧盟财长非正式会议记者招待会。新华社记者 陈海通 摄

    英国《金融时报》的文章透露,欧盟内部市场专员米歇尔·巴尼耶当地时间26日将公布一项计划,要求欧盟国家向银行预先征收一项税赋,所得款项将纳入全国性基金,用以防止未来银行倒闭时破坏更广泛金融体系的稳定。
  欧盟官员强调说,设立这一全国性基金的目的不在于纾困银行,而在于确保未来银行倒闭和破产时能够得到有序处理。例如,这些资金可用于提供过桥融资、担保,或在最近危机中采用过的临时购买不良资产等。
  文章指出,该计划料将引起争议,预计欧盟不会在现阶段就这些基金的规模,以及究竟应该对银行资产、负债征税还是对利润征税等给出明确建议。欧盟拟在2011年正式就该计划立法,但要成为法律,必须获得所有27个欧盟成员国和欧洲议会的批准。巴尼耶的文件很可能将交由欧盟领导人、以及下月出席多伦多20国集团(G20)峰会的各国领导人讨论。
  据悉,银行税问题将是G20成员国在多伦多峰会上的重要讨论内容之一,因此有分析认为,巴尼耶的此项计划可视为欧盟在G20会前就银行税议题达成的初步共识。
  目前,美国奥巴马政府已率先提出对资产超过500亿美元的银行股本和受保险存款以外的负债征收0.15%的“金融危机责任税”,以弥补政府救助银行业的成本;英国已向该国红利超过2.5万英镑的银行家征收50%的一次性奖金税;瑞典也已实施类似的银行税制。欧盟委员会此前的报告指出,欧盟若比照瑞典的0.036%税率征收银行税,估计今年将创造130亿欧元税收;若比照美国的0.15%税率征收银行税,则预计创造500亿欧元以上税收。
  而4月下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也向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提交了拟向全球银行和金融机构征收“金融稳定贡献税”和“金融活动税”的建议。与欧美国家的银行税想法不同的是,其建议征税的规模更大——扩展至全球所有银行和金融机构;税种更多——增加了“金融活动税”。报道称,IMF将在6月的G20峰会上提出最终报告,详述其建议的可行性和技术性、征税种类及税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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