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义务教育”也要讲公益
    2010-01-28        来源:深圳商报

    眼下正值幼儿园春季入园报名高峰。重庆市不少幼儿家长发现,幼儿园的“择园费”正无规律、无标准地大幅度上涨,公办的、民办的都有。面对家长质疑,收费者称,幼儿教育属“非义务教育”,愿者上钩。
  在重庆,一些市属公办幼儿园的“择园费”上涨了近万元,一些区属公办幼儿园“择园费”由8000元上涨到1万元,公办示范幼儿园“择园费”则是“两万元起价”。
  说是“择园费”,实际上如果家长不掏这笔钱,孩子就无法进入像样些的幼儿园。原因在于幼儿教育责任不明、资源分配不均衡。
  近年来,由于幼儿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不与地方政绩挂钩,一些地方政府以“公、民互补”的名义,大量缩减公办幼儿园比例,个别地方以“民办学前教育在园人数所占比重达到90%以上”为目标,将公办幼儿园改制,降低民办幼儿园准入门槛,将幼儿教育的责任推向社会。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抓幼儿教育不是抓普及,而是抓典型,把主要财力、精力投入于“示范幼儿园”发展,使少数幼儿园成为优质幼儿教育点,把普通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远远甩在后面,人为制造差距,为“择园费”现象推波助澜。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从党的十七大的这个论断出发,即使“非义务教育”的幼儿教育,也属于国民素质教育范畴,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各级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办好、管好,不断满足人民的新期待。人为制造差距或者放任自流,都不是正确的做法。
  当前,教育部正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幼儿教育虽然不在义务教育阶段,“择园费”不断上涨问题也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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