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摩国标”暂缓实施后该怎么办
    2009-12-18    作者:舒圣祥    来源:新京报

    距电动车新国标实施日还不到半个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突然在其官方网站发出《关于电动摩托车相关标准实施事项的通知》。通知称,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暂缓实施作为搁置的智慧,给相关方面展开博弈留出了空间。但是,暂缓实施终究只是一个过渡,直面新国标中的争议条款,依然是不可回避的问题核心。这些问题就是:暂缓之后又该怎么办,电动车新国标将如何善后,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将如何合理划分?完善新国标的过程需要多长,会不会就此陷入难解的僵局?暂缓实施后,会更多征求电动车企业和消费者的意见吗?所有问题依然缺乏清晰的答案,而这对关注此事的公众来说,才是最为重要的。
    国家标准扮演着界定利益、保护权益的重要角色,出台国家标准是非常慎重的事情,现在新国标尚未实施就要收回,国家标准的公信力难免受损。那么,今日备受争议的电动车新国标,当初为何能顺利通过评审?国家标准的制定程序是否存在瑕疵?显然,比完善电动车新国标本身更重要的,是有关部门应从中反思,并作出必要的制度完善。
    电动车新国标争议,将制定国家标准的程序正义的质疑公开化,特别是,行政指定少数企业参与编写国标,难免存在部门利益的滋扰,难免让国家标准沾染上利益集团的色彩。电动车新国标之所以被指为“强势利益集团利用制定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原因正在于此。对此,同样应该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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