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避税为何屡禁不止
    2009-07-30    马红漫    来源:第一财经
  跨国企业通过转移定价避税的行为愈演愈烈。近日,国税总局发文要求各地国税局和地税局加强跨境关联交易的监控和调查,以防止跨国企业在金融危机中,将境外企业的经营亏损转移至境内关联企业,导致国内税收的流失。
  事实上,跨国企业这一避税伎俩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了,国税总局发文要求严查也可谓是“老调重弹”。在双方不温不火的长期博弈背后,我国税务稽查队伍力量薄弱、惩处力度偏轻、地方政府利益纠结等因素渐次浮出水面。
  长期以来,长袖善舞的跨国企业在我国的投资状况存在一个明显悖论。一方面,跨国企业的市场业绩持续萎靡,甚至不及国内企业盈利能力的平均水平。以苏州市统计数据为例,2008年该市外资企业全年亏损额93亿元,占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76.2%。但另一方面,外商在我国的投资却愈来愈勇,斗志昂扬。在金融危机中,全球外资直接投资(FDI)低迷。虽然我国利用外商规模同比有所下降,但在全球总量中所占的份额却逆势上扬,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FDI流入国之一。今年6月份,我国的FDI规模为89.6亿美元,创下过去11个月来的新高。
  其实,跨国企业“越亏越投”的真正动力在于,以中国市场的“假亏损”换取总部的“真避税”。其主要的操作路径是,利用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来人为操纵转让定价,通过“高买低卖”使得国内经营企业的账面表现为亏损,进而把利润转移到税负较低的国家或地区。跨国企业的这一税收操作在转移利润的同时,给中国的税收和内资企业发展带来严重冲击。国家统计局2007年的一项调查显示,跨国企业的避税行为已造成我国损失税款达300亿元。跨国公司截留利润为其提高研发能力奠定了经济基础,最终又成为它们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的资本,从而形成了良性的循环。在这一过程中,我国民族企业却因此而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
  问题的关键在于,既然跨国企业并不高明的避税做法尽人皆知,却为何始终没有得到有效地遏制呢?又是什么因素让其避税行为能够维系呢?
  从国际经验看,面对跨国公司转移利润的行为,并非无计可施,预约定价已被公认为是解决转移定价避税问题的最有效方式。它是指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通过签订协议或安排的形式,对纳税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利润水平等相关事宜事先约定一系列标准,以解决跨国关联交易中复杂的转让定价问题。其实早在1998年,厦门市国税局就与某台资公司签订了预约定价协议,开我国预约定价反避税的先河。但是这一工作进展得非常不理想,原因就在于税务部门期望面面俱到堵住所有漏洞,结果却是处处遗漏。仅以文字为例,跨国公司内部往来文件、资料、报表都是英文,各家公司有其各自的特定产品和专用术语,仅是翻译理解就颇为费时费力。相形之下,税务部门人手严重不足,以外部人的身份去核实、预估跨国企业的经营业绩,绝非一件易事。
  此外,为了打击跨国企业猖狂的避税行径,许多国家都为企业逃避税设置了反避税法,对于个人的逃税行为也以“重罚”相待。例如,在德国,偷税行为人可能面临5至100年的牢狱之灾。但在我国却鲜见这样严厉的惩处。据统计,1998年以来,我国每年大概有200到300家企业被正式采取反避税立案审查,其中有1/3到1/2的企业最终被中国税务机关进行税务调整,最终也仅是要求它们补征税款而已,并没有做出进一步的处罚。而且,一些地方政府在引进外资方面急功近利、相互攀比,只求数量,对跨国企业的实际贡献却往往不闻不问。宽松的监管环境成为跨国企业得寸进尺地连年逃避税的温床。
  所以,在我国税务稽查实力相对较弱的格局下,与其对跨国企业进行全面撒网式的调查,不如针对某些知名企业的恶意避税行为进行重点突破,并让它们在声誉和经济上付出相应代价,进而能够在社会上形成警示的效果,是为当前一个有效的监管方式。(作者系上海第一财经频道主持人;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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