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暗战须当心电企断电逼宫
    2009-01-22    作者:李北陵    来源:中国青年报

  面对即将到来的春节用电高峰,煤与电的暗战仍在继续;除河南外,黑龙江、贵州、重庆、湖南等省市政府相关部门都曾出面协调,可结果并不理想,因电力企业不接受协调价格,各地电厂电煤库存不断下滑。(《工人日报》1月21日)

  读及这条消息,第一反应就是会不会突然出现缺煤导致的停机断电?此前有消息称,目前五大电力集团的不少电厂的电煤储存已经大幅下降,存在断“粮”停机之虞;东北地区的华电集团下辖的七家电厂已经因断“粮”而一度停机。电监会数据显示,截至1月16日,全国直调电厂存煤3655万吨,预计只可用19天。
  把电厂“断粮”的责任往煤炭企业身上推是说不过去的。别的省区的情况我不知道,没有发言权,但重庆的情况我做过调查。重庆主供电煤的松藻煤电公司,供给重庆两大电厂的发电燃煤平均价格只有240多元,只及重庆市场价的一半,不到全国市场均价的三分之一。市政府在松藻煤电的要求下多次提出提高价格,两大电厂仗着电力在地方政府心中的重要地位,根本不予理睬。煤矿减少发煤,电厂就找政府,让政府给煤矿施压。结果,重庆能源集团下属这家最大的国有煤炭企业,年产量从270万吨提高到500万吨,竟逃不掉亏损,员工平均收入只有电厂的三分之一。
  国际上,火电企业都把煤炭库存作为日常经营监控的重中之重,并纳入经营战略管理。比如,美国火电厂的煤炭库存量,要求保持在40天左右;日本则在保证火电有数十天运行库存的同时,将进口的大量煤炭埋藏于海底,作为“战略库存”。而我们的火电厂普遍以10至12天为正常存量,以5天为警戒线。相比之下,我们的电力企业明显存在差距。这显现的就既是标准的偏低和监管的松懈,也是电力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缺失。
  电力企业过低的库存标准,既不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也与中国的特殊国情不适应。中国虽然是煤炭生产大国,煤炭供求关系基本平衡,不愁没有煤炭供应;但中国煤矿生产的煤炭从坑口到消费点,却受制于两大因素:一是幅员辽阔,储藏和煤种分布不均,被迫北煤南运,西煤东运,铁路运输距离跨度太大;二是相对于巨大的人流和物流量,铁路运输能力尤显不足,更呈季节性特点。这决定了属于大宗松散物资的煤炭供应极为脆弱,天灾导致的供应中断随时可能发生。这就要求包括火电企业在内的煤炭大用户,应该有更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把建立足够的煤炭储备以防范危机突发,作为重中之重。
  缺煤停机,威胁民生,影响安定。政府部门“管人、管事、管资产”,却管不了煤电之争。煤电之争的破解之策,在于推进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而在改革未能到位之前,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对电力企业的经营和煤炭库存量实施有效监控,不能被电力企业“逼宫”。作为占有公共资源的电力企业,可以为自己的利益与煤炭企业博弈,但不能因此失守社会责任这条底线,遇到困难就随意减少库存、突破警戒线,以缺煤停机断电来要挟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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