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境外炒股“民间直通车”
    2008-07-30    国恵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外汇局调查发现,“港股直通车”自去年因多种原因受阻后,一些境外投资机构为境内居民个人从事境外证券投资开通了“民间直通车”,值得关注。它反映出境内居民投资多元化的一种合理诉求,但在现有的法律环境下风险很大,可能造成的危害难以估量。

    目前,国外许多基金、证券经营及理财机构(以下统称境外券商)均开办了代理中国居民个人买卖境外上市股票业务。其运作流程是:境外券商利用在内地开设的办事处或民间组织,暗中进行业务宣传,拉拢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外证券市场;办事处或民间组织为申请开户的境内居民个人审核资料(身份证或护照、地址证明等)并邮寄出境,境外券商通过电话与境内居民个人核对信息无误后,代客户开立证券交易系列账户,并将汇款路径、账号和密码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客户;客户根据收到的信息,以学费、生活费等理由购付汇,将外汇资金按指定路径汇往境外证券交易资金户;客户在网上自行下载境外券商提供的证券交易软件后自行操作买卖;若账户资金需汇回国内,可通过传真向境外券商发出资金划转指令,境外券商将资金划入客户指定的同名境内银行账户或境外银行账户上。此外,客户也可通过网上完成资金划转。
    很显然,这样的“民间直通车”削弱了资本管制的有效性。目前,政策上只允许境内居民通过QDII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然而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对自然人参与本国股市交易没有严格限制。一些境外券商和境内理财机构利用这一点突破了国内政策限制,由于无法及时监控涉及交易的跨境资金规模和时间,极易成为异常资金跨境流动的地下通道。
    这样的“民间直通车”还会助长非法外汇交易行为。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年度限额内购付汇(等值5万美元)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直接办理,超过限额时凭有效证明。调查发现,许多个人因参与境外证券交易而购付汇超额时,提供的一般为学费、生活费、捐赠等名义的虚假证明,甚至有些人直接通过外汇黑市兑换外汇,扰乱了外汇市场秩序。
    还有,由于现行政策不允许境内居民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因此,“民间直通车”形成的跨境资本流动,无法如实在国际收支统计体系中反映,导致国际收支统计信息质量下降,影响政策决策的有效性。

    为此,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完善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明确禁止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境外券商办事机构或境内中介,以个人名义从事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明确个人超限额购付汇申请材料的格式和内容,加强真实性审核。
    第二,在个人结售汇系统中设置对私结售汇频率和发生额预警参数,提高监测效率。利用国际收支、外汇账户、个人结售汇系统,建立科学分析指标,对个人外汇收支、结售汇和外汇储蓄等流量和存量资金,实施交互式监测与核查,及时锁定个人异常外汇交易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行为。同时,对个人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应明确定性和处罚标准。
    第三,考虑到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和国际收支的整体状况,也为了适应居民个人参与境外证券投资的要求,应适时、稳妥推行个人境外证券投资业务的试点,逐步将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这样,既有利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也有利于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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